涉密信息系统集成

  发布时间: 2022-07-06      浏览量:40


1.业务简介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以下简称涉密集成),是指涉密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监理和运行维护等活动。涉密集成资质是指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许可企业事业单位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法定资格。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分为甲级和乙级两个等级。甲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涉密集成业务。乙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机密级、秘密级涉密集成业务。

涉密集成资质包括总体集成、系统咨询、软件开发、安防监控、屏蔽室建设、运行维护、数据恢复、工程监理,以及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许可的其他涉密集成业务。取得总体集成业务种类许可的,除从事系统集成业务外,还可从事软件开发、安防监控和所承建系统的运行维护业务。


2.审核机构

除北京市保密局以外的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下放地区)保密局。自2022年9月1日起,甲级/乙级资质申请单位应当向下放地区(注册地)保密局提交规定的申请材料。

根据湖南省国家保察局公告(2022年2号):自2022年7月1日起,省内各保密资质(资格)乙级(二级)申请单位,应向注册地所在市州国家保密局提交保密资质(资格)申请材料。


3.办理流程

一般流程包括:提交申请、书面审查、申请受理、现场审查、专家评审、资质授予等。


4.办理条件

申请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三年以上的法人;

(2)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吊销保密资质(资格),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未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3)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监)事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事涉密集成业务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与境外人员无婚姻关系,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4)具有从事涉密集成业务的专业能力;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单位还应当具备以下保密条件:

(1)有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

(2)保密制度完善;

(3)从事涉密集成业务的人员经过保密教育培训,具备必要的保密知识和技能;

(4)用于涉密集成业务的场所、设施、设备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

(5)有专门的保密工作经费;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保密条件。

 

5.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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